【昆山律师普法】遗嘱中的抚恤金,引发一场民事诉讼
法制故事:主人与保姆日久生情,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并共同生活多年。男子章XX心里总觉得亏欠了女方什么,于是决定在自己神志尚未糊涂时,立下一份遗嘱,将部分财产和抚恤金留给女友,以弥补这些年来她对自己的关心和照顾。可是,令章XX万万没有料到的是,自己去世不久,女友按照遗嘱领取了相应的抚恤金之后,却成了被告。而状告她的人,竟是章XX的子女。2020年4月下旬,柳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子。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着“遗嘱载明抚恤金分配方式,继承人能否遵照遗嘱处置”以及“同居女友能否参与分配抚恤金、被继承人死亡后的抚恤金应如何分配”等,进行了激烈的争辩。
原告方认为,抚恤金不属于遗产。因此,被继承人章XX通过立遗嘱的形式处分抚恤金的行为无效。被告方则辩称:被继承人章XX所立遗嘱真实有效。因为遗嘱已经载明被继承人章XX的抚恤金、丧葬费分配方式,被告是尊重被继承人章XX遗愿处置了抚恤金,不应重新分配。所以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方提出,被告与被继承人章XX并非夫妻关系,不属于章XX的直系亲属,不能参与抚恤金的分配。对此提法,被告方也有话要说。他们认为被继承人章XX晚年的生活起居均是由被告照顾的,被告与章XX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是夫妻,却胜似夫妻关系。
一次性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死者亲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丧葬费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死者亲属处理后的一种补助。目前我国法律对于抚恤金分配并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应参照遗产的法定继承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中进行分配。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但同时应综合考虑各分配对象与死者的亲密程度、对死者所尽抚养或赡养义务、生活能力、经济状况等客观情况,以确保抚恤金的分配公平、合理,且不违背抚恤金发放之目的与初衷。柳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20年9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覃XX向原告章某广返还30000元。
律师普法: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受法律保护,继承及共有法律关系最大限度尊重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自由,也充分保护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在此,希望大家以本案为例,在决定立嘱前,应当梳理自己名下各项财产的性质,确保遗嘱中载明的各项财产属于遗产,如此才能通过遗嘱自由处分遗产。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同居人员并不属于受法律保护的被继承人及家庭成员范围,如双方关系确实亲密或者是有长期共同生活的意愿,应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才能切实受到法律保护。
最后,颜律师有针对听众关注的交通事故赔偿、延期开庭法律规定、继承、工伤赔偿、实习补贴、担保问题进行了耐心的解答。普法是一项意义重大、任重道远的工作,平谦律师希望通过尚法昆山这个平台为更多听众朋友宣讲更多法律知识,为和谐社会贡献绵薄之力。